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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锦集 篇13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师德百千万工程”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是做好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以师德标兵评选推荐活动为载体,围绕我校“四个一流”发展战略目标,倡导教育以人为本,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大力弘扬奉献精神,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全校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

  2.评选名额:师德标兵三名(不包括第一届三名师德标兵)。

  四、评选原则

  1.严格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凡是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

  2.公开公正公平。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示评选结果。

  3.注重学科平衡。推荐要兼顾在不同岗位和学科工作的优秀教师。

  五、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从全校在职员工中推荐5名候选人。

  2、网络公示。将5名候选人的简要事迹材料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3、学生、家长投票。结合“家长评校,学生评教”活动,发动学生和家长投票。

  4、学校师德标兵评选领导小组对民主产生的5名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从中确定3名师德标兵。

  六、评选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为了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评选师德标兵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做好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将评选的意义、条件和范围说清楚,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确保评选活动公众的参与性、透明性、公正性,以达到通过评选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目的和实际效果。

  七、奖励办法

  学校给予“师德标兵”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今后上一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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