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桃园村委会朝阳寺小组群众提议,通过四议二公开后,为改善村中环境及道路修建实施公开招标,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合同:
一、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二、施工要求:
1、大沟边路段宽5米,厚0.17米;
2、耐磨钢厂路段宽3米,厚0.17米,并增加6个错车带;
3、村中主路根据筹建组指定宽度施工,厚度0.17米;
4、以上三个路段路面原浆抹面、拖毛,切缝深度不低于10cm,减速带间隔由筹建组指定施工,长度以实际验收为准。
三、混泥土价格:三条路段综合价为80元/m;
四、施工质量由小组和质监人员监管,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须服从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五、施工产生的电费由集体承担。
六、施工期限:大沟边路段和耐磨钢厂路段,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村庄主干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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