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法三章”原指约定三条法律;后泛指约好或订立简单的条款相互遵守。含褒义;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定语、宾语。
2、成语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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