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的人事档案需要托管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在武汉市工商部门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武汉市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武汉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5)武汉市生源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武汉市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在武汉市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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