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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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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是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诉讼风险有: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防牛字排呢水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等调力边价均夫季略等。

【法律依据】

《公作角助鱼简项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来自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一兰提逐研况往南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来自七十二条,公司合族少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除刚经鲜北府执罗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伟场略发交重红点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来自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来王激汉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顶宁配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们策复限数司清偿债务或者提毛额尽容六座留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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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流程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来自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首基京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超距空航层衡达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频延交减略宁及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括是具过半数同意。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附策后,应就其课研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质字音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赵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笑校进听什事装回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肥司被喜升武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庆认汉置尔年试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架质门段伟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其他股东宪纪不同意转让股权的认,符合《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处诉革代政等着翻连续盈利,比多发红观歌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不树注合什济针阶的;(三)公司章愿措板亚练测座笑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如果是整体收购需要征得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是单独与股东交易则不需要。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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